讓恨,成為我們回到愛的道路
你愛一個人,因為這個人在你的內心喚起你「理想化的自己」,因此,你愛上了他,但真正發生的是,你想籍由那份愛,將現實的自己與理想的自己拉近距離。
你愛一個人,因為你也見到在你所愛的人裡他潛在的「理想的自己」;你的愛,幫助對方不只認同他現在的自己,更幫助他成為他心目中「理想的自己」。
愛,令我自己成為我心目中的「美好版本」,藉由在愛人的眼中看到我自己美好的特質。
愛,也令對方成為他自己心目中「美好的自己」,你的愛給了他自信及勇氣,你的愛將他現實的自己昇華為一個生命中最美好的自己。
愛是一種美好,一種信心,一種勇氣,一種期望,一種將現實的自己提升到美好的自己之最佳途徑。
那恨呢?恨又來自何處?我們該如何面對恨?
恨來自期待的落空,對自己期待的落空,對對方期待的落空,對某一件事強烈的失落感。
我們所有的恨,都只是恨那「與愛分離」的感覺。你的心中仍留著愛甜美的記憶,當下的覺受卻是「愛不在了」、「與愛分離」,出於痛苦,以及想「重新得回愛」的渴望,終於「由愛生恨」。
於是,我終於了悟,原來一切的恨都不可怕,也都只是為了得回愛罷了。從沒有一個人真正的恨另外一個人、真正的恨一件事,那都只是因為「不喜歡與自己內心的愛分離」罷了。
恨的存在,其實是為了引領我回到心中的愛。既然我已明白,恨是來自「我不喜歡自己不再愛你了」,就讓所有的恨,成為我們回到愛的道路。願天下所有的恨,都回歸「愛」。
感到痛苦和失落時,就該回到愛裡了
愛天生在萬物的本能裡,更是滋養萬物的培養皿。因著愛的合一和愛的互動,萬物產生了一整個生態系的豐富多樣性。
而人類長久以來,慣以自由意志取代本能衝動。其實,愛是人類本能(或所謂潛意識及無意識)中的基本配備,是天生固有、不會失去的;但在意識層面上,愛又是人類拼命追求,卻極容易因受到挑戰而失去的一種感受。
被賦予自由意志及選擇權的人類,隨著「個人性」的誕生,愛也被賦予了極為個人性的意義,成為一種選擇,不再是無所不在的本然狀態。
藉由愛,你也體認到自身存在的獨特性及完整性。
愛一切萬有,你認識了自身存在的更大源頭;
愛周遭的人事物,你了悟到萬物之間的一體性及合一感;
愛自己,你肯定了自身存在的意義。
失去愛,為何人們痛不欲生?年少時的我常想,為什麼世間有這麼大的苦痛和折磨?隨著年歲漸長,我逐漸明白,若非失去愛是這般令人椎心刺骨,又怎會產生想重新回到愛裡的強烈渴求?原來「痛」來自抗拒失去愛、與愛分離後的孤單,以及回到愛裡的渴望。
痛苦及恨意是一切萬有為人類量身訂做的「回家之路」。當我們感受到痛苦和恨意時,表示我們離愛太遠,該回到愛的懷抱中了。最痛苦、最難受的感覺,也就是一切萬有最富愛心的提醒:「不要再這樣走下去了,孩子,該回家啦!」
讓我們一同許願吧!願所有靈魂都回到愛的故鄉裡。
愛的反面不是仇恨,而是漠不關心。 - 德瑞莎修女
賽 斯 談 :《 憎 恨 》(與 愛 分 離),誠 實 的 面 對
《 憎恨 》 (特別是憤怒,若得到好的轉化,常能化悲憤為力量……)
愛與恨兩者都是建立在你自己經驗裡的自我認同上。如果你完全沒有與一個人認同的話,你根本不會費事的去愛或恨他。因為相對而言,他們並沒有「觸及」到你,而他們也沒有引起你很深的情感。
恨永遠涉及了一個很痛苦的與愛分離的感覺。。。
那麼,以一種很奇怪的方式,恨是一個回到愛的方法;未受干擾地表達了的話,恨的作用是要傳達存在於與所期待的之間的一個分離。。。。。
你可能愛你的父親或母親,但如果他(她)好像沒有回報你的愛,並且否定了你的期望,那麼你可能「恨」他(她)。。。這個恨的意思是要把你的愛再得回來,它的本意是要你傳達出一個訊息,而聲明你的感覺- 可以說澄清誤會,而把你與你所愛的對象帶得更近。那麼,恨不是對愛的一個否定,卻是想得回它的一個企圖,以及對把你與之分離的境況的一個痛苦的認知。
如果你了解愛的本質,你也就能接受恨的感覺。「肯定」能包括這種強烈情感的表達。。。
那些告訴你要超越到你的情感之上的教條或思想系統,可能會誤導 - 甚至,以你們的說法,有點危險。這種理論是建立在認為在人的情感本質裡有些東西天生的會造成不安、低賤或謬誤,而同時靈魂永遠被描寫為鎮定的、「完美的」、被動的與無情的。只有最崇高的、喜樂的覺察才是被容許的。
然而,靈魂最主要的是一個能量、創造與行動的泉源,而正就是要透過永遠變化的情緒來顯示它的特性。
你信賴它的話,你的情感就把你領到心理上與心靈上神秘的瞭解的狀態、鎮定與寧靜。你跟隨它的話,你的情緒會引你到一個很深的瞭解,但你不可能有一個肉身的自己而沒有情緒,正如你不能有一日卻沒有天氣一樣。 (日後再細述賽斯論情緒與天氣…)
在個人的接觸裡,你可能十分覺察到對另一個人的一分持久的愛,而仍然承認對他會有恨的時候,當有一種分離存在的時候;你恨那個分離,因為你知道有愛的存在。
以同樣的方式,是可能對人類有博愛的心,同時,有時候卻恨他們,就正因為他們似乎這麼常常的不值得那種愛。當你對人類發怒,就是因為你愛他們。否定恨的存在於是就是否定愛。。。。。
你愛的人把你內在最好的部分吸了出來,在他的眼中你見到了你所可能成為的樣子。在別人的愛裡,你感覺到自己的潛能,這並不是指在你愛的人裡,你只對你自己的「理想的」自己反應,因為你也可以見到在你愛的人裡他的潛在的理想的自己。這是一個奇特的「遠景」,而由那些涉及的人所共享- 不論是妻子與丈夫或父母與孩子。。。
當然,愛是永遠在變化的(鮮活而流動.....)。沒有一種[永恆的]很深的相互吸引的狀況,在其中,兩個人是永遠投入的。作為一種情感,愛是活動的,而能十分輕易的變成憤怒或憎恨,又再回來。
然而,在經驗的結構裡,雖然愛不是穩定的,卻可以是主流的;而倘若(能)如此,那麼永遠會有朝向理想的一個遠景,以及因為那些自然地發生在已實現的與遠景之間的不同而生的一些懊惱。
有一些大人當他們的一個孩子對他們說「我恨你」時,他們就會很沮喪,而小孩常常很快的就學會了不要這麼誠實,但是小孩真正在說的是:「我這麼愛你,你為什麼對我這麼壞?」或者「是什麼站在我們和我對你的愛之間?」
這孩子的敵意是建立在對他自己的愛的一個堅定的了解上。。。。。
在這些更深的層面,恨也沒有被合理化,因為與它的一個誠實的面對,會使得這個人回到它真正建立於其上的愛。
(~賽斯書:《個人實相的本質》,P. 614 ~ 619)
不管人家是怎麼告訴你的,自我犧牲不是美德。首先,它是不可能的。自我成長與發展,而不能夠被消滅。通常,自我犧牲是指把你自己這個「負擔」丟到別人身上,而使它變成他們的責任。
一個媽媽對她的孩子說:「我為了你放棄了我的一生。」是無意義的,以基本的說法,這樣一個母親相信- 不管她說的是什麼 - 她並沒有那麼多可以放棄的東西,而這個「放棄」給了她她要的一種生活。
一個小孩說:「我為我的父母放棄了我的生活,而一心的去照應他們。」是指「我害怕去過我自己的生活,也害怕讓他們去過他們自己的生活。因此,在『放棄』我自己的生活時,我獲得了我想要的生活。」
愛並不要求犧牲。那些害怕去肯定他們自己的存在的人,也害怕讓別人為他們自己過活。你把你的小孩綁在你身邊對他們並無幫助,但當你鼓勵你年邁的雙親他們的無助感時,你也沒有幫助他們。透過你的動物性所給你的一般的溝通本能,如果自發地和誠實地被遵循的話,會解決你們許多的問題。只有被壓抑的溝通才會導致暴力,愛的自然力量在你內是無所不在的,而正常的溝通方法永遠是要把你帶到與你的同類的一個更大的接觸上。
(~賽斯書:《個人實相的本質》,P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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